云南省财政厅出台《关于进一步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

来源:本站  作者:   国有资产管理系统      2023-07-08 01:38:51

近日,云南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实施意见》,旨在积极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全面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能. 该意见将行政事业单位低效运转、闲置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家具、大型仪器、软件等各类资产全部纳入盘活范围,充分发挥资产效能。

为了推动资产盘活利用,云南省财政厅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盘活资产的有效路径,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资产盘活利用.

为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云南省财政厅还细化了资产盘活方式,丰富了盘活思路. 通过自用、共享、调剂等方式,充分挖掘在用资产的最大效能,以最精简的资产保障单位的履职和事业发展. 通过出租、处置、集中运营等多种方式,提高资产统筹能力和运营收益,规范资产盘活行为.

在资产盘活过程中,云南省财政厅强调依法依规进行。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出租、处置国有资产. 严禁借盘活资产名义,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对无需处置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处置或虚假交易,以变相虚增财政收入. 同时,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楼堂馆所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严禁将公益性资产无偿调拨或注入企业,也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为了进一步推动资产盘活利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云南省财政厅强化了激励约束机制. 他们建立了激励约束长效机制,将盘活情况与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挂钩,通过预算约束推动资产盘活利用. 对于盘活工作积极主动且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财政部门将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优先支持其事业发展。而对于闲置浪费严重的部门(单位),财政部门将根据情况停止批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以确保资产盘活工作取得实效。

总之,云南省财政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实施意见》为推动国有资产盘活利用提供了具体措施. 云南省将通过丰富盘活方式、依法依规进行盘活、以及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等手段,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能,实现资产的最大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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